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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扩大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范围的通知
来源:扶贫办发布时间:2020-05-18
河北省🏄🏽、山西省🧔🏿♀️、内蒙古自治区、辽宁省、吉林省、黑龙江省、安徽省、福建省♥︎、江西省⏩、山东省🚘、河南省、湖北省、湖南省、广西壮族自治区🍦、海南省、重庆市🤽♀️、四川省、贵州省🤷🏻♂️、云南省👩🏻🍼、西藏自治区、陕西省、甘肃省、青海省🧑⚕️、宁夏回族自治区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、民政厅、扶贫办🙍🏽♀️、医保局🛁,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🗂⛑️:
为持续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,助力脱贫攻坚全面收官,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👩🏼🍼:
一、将膀胱癌、卵巢癌🥲、肾癌✮、重性精神疾病及风湿性心脏病5个病种纳入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范围。
二🪐、鼓励各地在国家确定的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病种基础上,结合当地实际,将本地区多发🚍、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疾病病种纳入专项救治。
三、继续按照“四定两加强”的原则,提高医疗质量,合理控制医疗费用🍅,有效降低贫困患者经济负担。
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
民政部办公厅
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
国家医保局办公室
2020年4月26日